问题 | 农村离婚后房子怎么去分 |
释义 | 离婚时,婚前建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归婚前所属一方;如欠婚后共同财产的债务,则需补偿另一方一半房价;父母赠与的房屋,双方平分;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等分割;原属于一方父母的房产不能分割;共同居住的房屋可以分割,离开家庭的一方需获得金钱补偿。 法律分析 农村离婚后房屋分割的具体方法如下: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且没有相反的协议,这样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但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不是婚后共同所得,而是婚前所得,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是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双方平分。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这样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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