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况有: 1、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有效性强制性法律和行政法规; 2、侵犯未收到通知或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合法实体权益的股东大会决议。 由于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本质是股东各方就公司经营管理达成的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也就是说,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中有效性的强制性规范。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本质上是股东各方就公司经营管理达成的协议,属于合同。股东会决议内容侵犯未通知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视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有效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属于无效的股东会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