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条件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 |
释义 | (一)适用对象不同。 酌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形。“附条件不起诉”仅适用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涉嫌实施犯罪行为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法律效力和后续法律效果不同。 在法律效力上,对于酌定不起诉的,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对于被附条件不起诉的,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有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验期。在后续法律效果上,对于酌定不起诉人,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对于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在考验期内有法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在考验期内没有法定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救济制度不同。 在酌定不起诉中,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对申诉的处理,由检察院根据案情决定。在附条件不起诉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检察员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一、醉驾检察院不起诉了还会不会有罚款 款还是要交的,刑事处罚不处罚了,但行政处罚还是要处罚的。醉驾检察院不起诉条件: (一)法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由《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存疑不起诉。由《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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