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时间的限制是什么 |
释义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时间限制如下: 一、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要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责任认定,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对于肇事者逃逸的,要自查获逃逸人后十日内作出责任认定,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没有查获逃逸人的,要自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作出责任认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对于事故需要对证据进行检验或者鉴定的,自检验、鉴定结果出具后五日内作出责任认定,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时间 如果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最好签订赔偿协议。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如果发生了较严重的交通事故,报警处理。交警会在法定的时间内,出具责任认定书。它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依据。 一般十天内,责任认定书就能出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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