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前共同购买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需共同协商分割或通过法院判决;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共同出资,否则房产归登记方个人所有。 法律分析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离婚时该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分割方式双方可协商或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若房屋仅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共同出资,如能证明,则该房产在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无法证明,则该房产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归产权登记方一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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