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条件 1. 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学生(不限户籍); 2. 毕业留学回国人员(不限户籍); 3. 深圳户籍人员; 4. 香港澳门特区户籍人员。 创业项目要求 1. 创业项目需是从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已过时间可重新注册进行补贴申请); 2. 创业项目不可以是限制行业(如网吧、酒吧、KTV以及房地产或金融公司); 3. 创业项目要有真实的经营办公场地;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补贴对象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对象为,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本办法所称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登记失业人员; (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五)随军家属; (六)残疾人。 本办法所称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