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拿干股、当股东,除了想成为公司股东会一员外,更重要还是为了获利。当了股东,最大的利就是有分红的权利,也就是分钱的权利。就干股股东而言,他与其他股东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异,股东获得分红的权利是基于股东身份获得的,也就是说,你是股东了,就天然享有分钱的权利,公司效益好、赚的钱多,股东能分的钱就多。股权比例多的股东,抛开公司控制权而言,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能分到更多的钱。 通常而言,当公司赚钱后开始分钱时,股东会根据各自占有的股分比例,对应分得那部分的红利。当然,按照公司法规定,章程对于股东分红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所以,如果章程对于分红有特殊约定的,我们就按照章程规定就行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红权与优先认购权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