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廉租住房申请步骤指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廉租房的申请资格要求和流程。申请人需具备5年以上当地城市的常住户口,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政府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可获得廉租房保障。 法律分析 一、廉租房的申请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需具备5年以上当地城市的常住户口; 2. 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 申请人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 二、廉租房的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政府初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及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审核。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结语 廉租房的申请资格要求严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廉租房的申请流程包括提出申请、政府初审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廉租房保障。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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