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是什么
释义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时,一方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要情形有恶意磋商、订约欺诈、侵犯商业秘密等。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对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该责任由法律规定。其主要情形包括恶意磋商、订约欺诈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4: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