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注销了6年的户口还能恢复。恢复户口可以先搜索当地的“政务服务网”,然后点击正文的链接进入官网,然后在弹出的首页搜索“”“户口”,再在打开的页面点击“”“户口登记恢复户口”,然后在打开的页面看看网上办理流程。最后点击“”“立即办理”。 户口被注销之后,可恢复的情况有: 1、被逮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假释之后,凭劳改、劳教单位开具的释放、解除证明,如被监外执行人员凭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监狱管理机关对罪犯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等,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 2、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需要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 3、应征入伍的公民,在退伍、复员、转业时,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 4、在国外定居的人员,因私短期出国被注销户口的凭回国使用的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但具有华侨身份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