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换牌手续: 1、向交管部门申请注销原车牌,需要交管部门审核行驶证和牌照的违章情况,处理完毕并同意换牌; 2、在当地报刊上刊登车牌注销声明;(交管部门也可以发布注销公告); 3、30天后申请者持身份证、原车辆购车发票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新的上牌手续; 4、缴纳换牌费用,具体费用请咨询车管所。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检验车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建立机动车档案,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