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夫妻名义同居分手后如何分割财产纠纷 |
释义 | 实践中,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双方又决定分手的,根据当前的法律,因为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双方分手时将按同居财产分割。 确定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分手时双方将按以下方法处理: 1、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 2、同居期间对财产未做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协议; 3、双方对同居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因此,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双方,分手时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将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一、非法同居有小孩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双方均无配偶,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如果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 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等,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 二、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有什么条件 在我国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有如下规定: 1、一方的个人财产,关系解除时,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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