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其他人证、物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