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释义
    法律分析:
    挪用资金罪侵犯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本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0: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