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法,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