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必要承担法律责任。能够证明其属于“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方面,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以其自身财产为限对外承担清偿责任;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的,在诉讼过程中有虚构出资、抽逃资本、隐匿、转移资产、未经清算处分财产等行为的,“注册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被指定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对外借款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出具担保文件,无论是否知情,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