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必须开庭审理。法律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刑事案件的一审法院下完判决后,检察院提起抗诉,法院一般是一个月时间做出决定。受理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案件抗诉程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下抗上审,二是同抗同审。刑事抗诉包括上诉程序的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二审抗诉权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它的一审判决和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对它的一审判决和裁定既不能上诉,也不能按照二审程序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确有错误,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