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受害者有权获得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各种救济。对于医疗费用支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当一次性支付还是可以分期支付。但是,工伤保险机构应当在3日内,向工伤受害者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因此,可以对工伤医疗费用进行部分预付或分期支付协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购买工伤保险,为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引起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提供必要的救济。工伤保险待遇按月计发,自工伤发生之日起核算,发生在月中的按日折算。”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工伤保险基金可以用于支付下列费用: (一)因工致残的员工因医疗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和康复费; (二)被工亡员工的丧葬费用; (三)因工致残的员工的伤残补助金; (四)工伤鉴定费用和工伤保险管理费用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社会保险待遇应当及时足额支付。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身损害赔偿法》第三十九条: “赔偿款以一次性支付为原则,当事人协商可以分期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