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彩礼需要退还吗? |
释义 | 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 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吗? 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 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可要求退还彩礼吗 无效婚姻可要求退还彩礼。通常男方在结婚之前给付给女方的彩礼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而要是之后婚姻关系被认定为无效的话,此时肯定也就不能认为达到了缔结婚姻的目的,那么此时在提出分手的情况下,男方也是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这一般也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婚姻无效需要返还彩礼吗 关于无效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支持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作出明文规定。比较常见的处理方式是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三种情形即“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相关规定”即生活绝对困难“作为客观标准,综合判断并作出处理。 事实婚姻彩礼是否退还 在事实婚姻当中,符合法定条件的,是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吗?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要求退彩礼一般不能退,但是如果存在如下情况可以退彩礼: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那么就需要返还。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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