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
释义 | 离婚证件包括: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有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有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及副本,还有相关证据材料。 一、没有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没有协议书能离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书才能办理离婚登记,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由法院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作出判决,不需要双方有离婚协议书也能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双方都同意离婚怎么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应由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并带上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办理离婚登记的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的,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双方婚后老公把结婚证撕了怎么离婚 夫妻结婚证撕了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以去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办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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