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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的抚养费法律如何判定?
释义
    离婚后抚养费变更的法律规定如下: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现有生活水平,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其他正当理由的,子女有权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一、有哪些可以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对于子女抚养费增加的数额,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及父母的实际收入来确定。综合上面的介绍,符合相应的情形时,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二、民法第几条规定离婚后可以增加赔偿金
    只要有需要就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或母亲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三、子女抚养费如何增加
    子女抚养费的增加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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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8: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