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户共享宅基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共享宅基地需满足条件:成年且经济独立,有独立居住环境;一个户口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子女结婚后整户分户。具体流程:提交分户申请书给村委会审核并盖章;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提供相关证件;通过审批后获得新户口本。 法律分析 如果两个家庭要共享同一块宅基地,需要确保每个家庭能够独立生活和独立居住。 一、同一个宅基地分两户需要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分户人已成年且经济独立,生活能够治理,未成年和父母或者夫妻之间一般都不可以进行分户; 2、有相对固定且可以独自关门上锁的居住环境、自己另起灶火,临时借房、活动平房中分住一间等情况都不得进行分户; 3、一个户口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子女才能进行分户,户口上只有一个子女的不能进行分户; 4、子女结婚后以整户(配偶为农业户口的,必须将户口迁入要求分户人的户中)为单位分户; 5、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不分户,只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如一方(户主除外)再婚且有住房则以整户为单位分户; 二、同一个宅基地分两户的具体流程如下: 1、分户人准备一份分户申请书,填好之后提交给当地村委会进行审核,村委会审核通过以后盖章确认; 2、村委会盖章确认后,再到当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签署意见,大家记得带好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土地证等相关证件; 3、经过户籍科审批通过以后,一般就会发一个新的户口本。 结语 共享宅基地需确保各家庭独立居住、生活自理。分户需满足条件:成年、经济独立、有固定居住环境、可关门上锁、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子女结婚整户分户。离婚变更信息,再婚有住房整户分户。具体流程:填写分户申请书,村委会审核、盖章确认,派出所签署意见,办理户籍审批,获得新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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