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照管未成年人的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释义 | 委托照管未成年人的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委托别人照顾未成年人,在别人受监护人委托照顾未成年人期间,因未成年人过错造成别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未成年人监护人一般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两个例外: 1、如果监护人和受托人长期同意在这种情况下由受托人赔偿,则由受托人赔偿; 2、如果受托人有疏忽,应发现未成年人的行为会损害别人的财产或危及别人的人身安全,但由于粗心大意没有发现;或者受托人故意让未成年人损害别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受托人需要与监护人一起赔偿受害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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