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最长计算期限为11个月。对于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并不受11个月限制。 法律分析 【案情介绍】 005年10月,李某某到某制衣厂从事仓库保管工作,2010年8月1日,李某某提前1个月向某制衣厂口头提出辞职请求,2010年8月31日李某某离职,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为此,李某某于2010年11月11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和加班工资等。后不服仲裁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制衣厂支付2008年8月3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2849元及加班工资等。 【法律评析】 第一、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二倍工资。1、《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如果之后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则二倍工资截止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则二倍工资截止满一年的前一日。之后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已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无需再支付二倍工资。因此,此种情形下的二倍工资最长计算为11个月。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三种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且劳动者没有法定可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二倍工资截止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将不受11个月的限制。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应支付二倍工资。根据案情介绍,李某某与某制衣厂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然而,根据法律评析,二倍工资的计算最长为11个月。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并不受11个月限制。因此,根据具体情况,李某某可以要求某制衣厂支付2008年8月3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2849元及加班工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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