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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劳动法规定急辞工扣钱标准
释义
    劳动法急辞工扣钱标准:劳动者自离需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最多不超过月工资的20%。劳动法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则为三天。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可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劳动法急辞工扣钱标准
    1、劳动者违法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通常劳动者旷工三天就属于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属于可以被公司开除的范围;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旷工三天共扣6天工资,占劳动者月工资的20%。
    3、在其他法律中也有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扣除劳动者工资不得超过20%,扣除后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标准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
    4、法律规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劳动法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1.劳动法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转正的正式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违法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劳动者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法,公司可开除,并扣除旷工期间工资的20%。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辞职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为三天。同时,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未支付劳动报酬或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以上规定旨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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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