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在期满时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在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补偿金,也有可能不用支付补偿金: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经济补偿。2、如果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经济补偿。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由此可知,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劳动者和公司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很多时候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