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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针对国有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不符的问题,如何解决?
释义
    购房者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不符时,需要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变更需持批准文件,并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房产转让或变更时,需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转让或分割转让时,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分析
    许多人在售楼处的介绍下痛快地就购买了他们口中所说的“现房”,但是没想到拿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时候却傻了眼,两证上的信息完全不符,但是已经签了购房合同所以只能靠自己想办法了。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不符怎么办呢?
    一、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不符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应该是统一的,如果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不符可持相关资料去做变更。现实操作中,大多业主手中只有房屋产权证,但如果国土证在业主自己手里的话,应该一致,否则会影响房屋出售。那么该怎么变更土地使用证信息呢?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的,申请人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共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结语
    购房时,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信息不符可能导致困扰。解决方法如下:一、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二、按照法规办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三、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四、进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遵循相关法规,确保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的一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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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