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在受理案件的派出所查询案件的进展,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介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案件进展。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期间只有辩护律师可以接触到犯罪嫌疑人,也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侦查人员进行沟通,其他人根本无从知晓案件进展情况。侦查终结后,律师可以复印相关卷宗或证据材料。案外人根本无从知晓案件进展情况。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