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指纳税人在上个月申报1月份属期的个税时,某些符合条件的员工没有享受扣除优惠政策。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客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第一条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