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取保候审所需支付的律师费用是多少?
释义
    办理取保候审的律师费用和保证金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需要咨询当地律师。律师费用是律师代理费,根据不同服务内容协商约定。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保证金数额根据案情和承办机关决定,健康状况等因素可能影响保证金数额。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中的一种强制措施,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法律分析
    一、办理取保候审的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
    费用都是不一样的,具体要咨询律师的。
    1.聘请律师在看守所取保候审一个人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和取保候审保证金,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对方和不同人计算的。
    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律师。
    2.律师代理费。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由双方在委托时协商约定。
    3.取保候审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二、想要取保候审一个人要多少钱的?
    收取多少的保证金要根据案情来决定。
    1.在侦查、起诉、审判的不同刑事诉讼阶段需采用保证金形式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处于该诉讼阶段的案件承办机关根据职权责令提出。
    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拟就的具体保证金数额应由上述机关的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为便于执行,在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宣布责令前,应提前向其或愿代其交纳的近亲属或其他人足额收取确定的保证金现金(以人民币为法定交纳货币)。在向其宣布《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同时,责令其本人填写《取保候审保证书》(未成年人可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以保证其在候审期间履行保证义务,方可对其执行取保候审。
    2.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办法。
    这一规定潜在地表明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刑事诉讼活动可能造成的妨害程度。由此,可推论得出,身体健康者在被取保候审过程中不履行《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保证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可能较之重病、怀孕、哺乳者大。因此作为具有惩戒性的保证金的收取幅度,也相应较高。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案件中强制措施的一种,在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一定要审查犯罪行为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关机关就可以决定对犯罪行为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可以责令行为人交纳保证金或者是提供保证人。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办理取保候审的律师费用因情况而异,具体费用需要咨询当地律师。律师代理费是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收取的报酬,收费方式根据服务内容协商约定。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决定取保候审时交纳的一定数额现金,具体数额根据案情决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案件中的强制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有关机关可以决定采取取保候审,并要求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5: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