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
 3、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
 4、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房产过户准备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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