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毒后自首构成犯罪中止吗 |
释义 | 投毒自首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投毒自首说明行为人已经实施并完成了投毒的行为,是犯罪既遂。 一、犯罪中止后又投案自首的会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 存在。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聚众斗殴罪,由于其属于行为犯,聚众完成后,一旦发生殴斗行为,行为人即告犯罪既遂,因此不存在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情形。关于聚众斗殴罪犯罪中止的认定:首先,自动放弃犯罪必须发生在聚众斗殴的犯罪过程中,这是其成立必须具备的时间条件。聚众斗殴的犯罪过程中,既包括犯罪预备的过程中,也包括聚众斗殴的实行行为过程中。其次,必须是自动放弃了聚众斗殴行为。所谓“自动”,是指行为人主观上的积极主动,出于本人的意志而放弃了犯罪行为。再次,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其彻底性表现在殴斗行为还未开始前,基于行为人自己的意志而彻底停止继续犯罪。 三、主动投案后辩解书能认定是自首吗 行为人在主动投案后又辩解的,不是自首。自首的构成条件是: 1、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审查和裁判; 2、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 3、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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