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所规定的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由哪些法律依据所规定的? |
释义 |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范围。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在《民法典》第1127条中: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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