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工地受伤,伤了两个脚趾,工伤鉴定为十级,大概能赔多少钱? |
释义 | 工伤职工构成十级伤残应享受对应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需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否则所有赔偿由单位承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法律分析 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构成十级伤残,证明伤害已经职工身体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工伤职工理应享受十级伤残对应的工伤待遇。职工构成十级伤残,可以分情况享受以下工伤待遇:1、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及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此需要特别说明: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上述所有赔偿项目均有用人单位承担,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和数额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请用人单位和广大工伤职工具体详见所在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结语 工伤职工受到严重的伤害,构成十级伤残,应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伤残等级对应的本人工资月数。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赔偿项目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的支付标准和数额请参考所在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请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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