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辞职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试用期内,如果履行了通知义务,也就是提前三天通知用人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如果但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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