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庭外和解是指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和解协议书,从而避免诉讼程序进行到庭审阶段。庭外和解有其特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需要当事人严格遵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由人民调解员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和解协议书应当载明和解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解内容、和解的方式、和解的地点、和解的时间和签字或者盖章等内容。”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人民调解员制作调解书,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送达当事人,即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法律依据规定了庭外和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当事人应当认真遵守,确保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