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在中国设立,自然人投资的企业法人财产一般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一人公司一般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两者的投资者也不一样。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一人公司不仅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还可以由法人出资。 一、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的规定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的特征: (一)股东为一人 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通常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征也体现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后者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一人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 (三)组织机构的简化 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则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法律未规定其必须设立。 二、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什么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我国没有个人独资有限公司,只有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我国采取的是无限责任原则,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个人投资企业的经营风险要高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是什么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是指由一家公司单独出资设立的新公司,而投资的这家公司又是其他公司或企业投资或控股的。 1、非自然人投资 指一个公司的投资者不是自然人,可能是公司、合伙企业等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投资主体。 2、法人独资 指一个公司的股东是一个法人,是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的种类很多,有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如事业单位。 也就是说,“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说的是一家公司的投资者可以是非自然人投资,也可以是控股的法人独资,它们说的是投资主体上的差别,而投资主体的差别又对应着公司组织形式的差别,要注意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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