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入职要求,三甲医院入职体检报告,但费用需自行承担,不予报销,是否合理 |
释义 | 入职体检费用应由公司报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费用。体检是确保员工适合从事工作且不会传染病的重要环节,一般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费用。然而,如果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离职,则费用由求职者自己承担。 法律分析 入职体检公司应该报销。具体情况如下: 1、体检是在面试通过,企业决定录用后,要求求职者参加的。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先让员工自己垫付,体检合格,等转正或者入职一定期限后如半年或一年后,再给予报销。 2、如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或因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则由求职者自己承担费用。 3、入职体检是专项体检之一旨在通过体检保证入职员工的身体状况适合从事该专业工作,在集体生活中不会造成传染病流行,不会因其个人身体原因影响他人。一般来说,医保可报销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等,而这些钱一般可用医保统筹账户的钱直接报销,而在定点药品买药、自费医疗费用、体检费用等,则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拓展延伸 公司入职要求中的费用承担方式是否合理:一种人力资源管理的经济考量 公司入职要求中的费用承担方式是否合理,是一个涉及人力资源管理的经济考量问题。对于公司而言,要求员工自行承担三甲医院入职体检报告的费用,可以降低公司的负担并节约成本。然而,对员工而言,这可能增加了入职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人来说。因此,合理性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的经济状况、员工的经济能力以及行业的普遍做法。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公司可以考虑灵活性,如提供部分或全额报销的选择,以平衡双方的利益,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经济效益和员工福利的平衡。 结语 入职体检费用的报销问题,涉及到了公司和员工之间的经济考量和权益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或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公司要求员工自行承担入职体检费用,在经济压力方面对员工可能存在一定困扰。为实现双方利益平衡,公司可以考虑提供部分或全额报销的选择,以维护人力资源管理的经济效益和员工福利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条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可或者登记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资质认可或者诊疗项目登记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病诊断的; (二)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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