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及抚恤金标准,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 法律分析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拓展延伸 深度剖析最新解释的背后逻辑 在深度剖析最新解释的背后逻辑中,我们将探索解释的来源、推理过程和相关证据,以揭示其真正的含义和影响。通过详细分析解释的背景、作者意图和可能存在的偏见,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内在逻辑和推论。此外,我们将关注解释的时效性、可靠性和适用性,以评估其在特定情境中的有效性。通过深入剖析最新解释的背后逻辑,我们可以获得更全面、准确的理解,并为我们的决策和行动提供更有根据的依据。让我们一同揭示解释的本质,拓宽我们的认知边界。 结语 通过深入剖析最新解释的背后逻辑,我们可以获得更全面、准确的理解,并为我们的决策和行动提供更有根据的依据。让我们一同揭示解释的本质,拓宽我们的认知边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