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公民的四项基本义务如下: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与人格权; 4、监督权; 5、社会经济权利; 6、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 7、妇女保护权; 8、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9、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综上所述,公民的基本义务即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为实现公共利益,公民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必要性。它是公民对他人、社会和国家的首要法律义务,是国家和社会创制公民普通法律义务的应当性宪法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