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登记婚姻状况未说明不给领证 |
释义 |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未注明不会影响办结婚证,可以按正常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您可以先去开个未婚证明,证明自己未婚。 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都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不是真实的状况。民政局婚姻状况数据库有个人婚姻状况,所以,只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就能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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