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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委托书在哪开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二条 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人身关系变更等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公证,或者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前款规定的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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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22:5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