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支付工资的处罚有哪些? |
释义 | 侮辱罪的惩罚有哪些? 侮辱罪的处罚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受害人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惩罚性赔偿金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一)故意违约。 (二)因重大过失而违约。 (三)在某些特殊合同关系中,不论过错与否,一律适用惩罚性赔偿。 (四)在有些情况下,即当违约方有机会容易逃脱责任时,也可适用惩罚性赔偿。 已付房款的惩罚性赔偿有哪些 已付房款的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形有: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此条规定简而言之,即为在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 又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卖给第三人的情形,对此情形,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购房款。 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 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此条规定简而言之,即为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或已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三种情形,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购房款。 房屋买卖赔偿的惩罚有哪些 买卖房屋可获惩罚性赔偿的情况是: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发工资作为公司法人有哪些责任 公司法人应当承担支付责任,工资不发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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