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可以从事实、证据和法律三个方面进行申辩。首先,被告人可以针对控罪的事实提出异议,提出自己的证据进行证明;其次,被告人可以对控罪的证据提出异议,如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最后,被告人可以针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辩护,如相关法律的适用性、法律解释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被告人有权进行申辩,提出自己的辩解和抗辩理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非法出口、携带货物、物品,价值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或者价值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下,但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毒品、假币、文物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或者走私其他物品,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