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组成、职权职责; (二)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体制机制、标准要求、方式方法; (三)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监督、考核、奖惩、保障; (四)党的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监督。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第四条 制定党内法规,主要就以下事项作出规定: (一)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组成、职权职责; (二)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体制机制、标准要求、方式方法; (三)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监督、考核、奖惩、保障; (四)党的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监督。 凡是涉及创设党组织职权职责、党员义务权利、党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只能由党内法规作出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