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宅基证可以分户吗? |
释义 | 都可以分户,不过要有正当理由。家庭成员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立为一户;户内因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居立户,凭本人申请报告、法律依据:《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用来办理。 没有c1驾照证可以直接拿b2驾照证可以吗? 申领B2驾照可以直接申请报考。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在户籍地可以直接申领B2驾驶证,在暂住地不能。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直接报名B2或以上等级的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农村一个孩可以分户吗? 农村一个儿子不能分户。对于未婚的、有农村户口的农民是不可分户的,虽然不能分户申请宅基地,但是可以算人口的;若想要申请分户,需成年或成家后,才能单独立户,但需要有独立的经济条件,是和父母分开居住的,还要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才能分户。分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分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1、分户申请;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户口想分户,不迁出可以吗? 夫妻离婚之后,户口不迁出可以分户。夫妻分户口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1、夫妻可以分户口,只要拿着其家老户口本,和对方妻子身份证,结婚证,到街道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开据一份盖有公章的分户证明;2、然后拿着证明和证件,到其户籍管理派出所,找管理户籍的片警,要求办理分户手续即可。申请离婚的条件有什么:1、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4、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服装店可以申请烟草证吗? 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烟草证首先需要符合有充分的资金,有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并且须符合烟草零售点布局要求等办证条件要求,然后,准备好烟草证办证所需材料,提交到烟草专卖局等待审核。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其所属法人单位应当向相关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我要从娘家分户出来建立一个单独的户口!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当事人如果是在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若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的,则不能在申请宅基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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