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果没有评上等级,鉴定费由谁出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一种观点认为原告应自付,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费用应由当事人负担。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应负责。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用,部分胜诉由法院决定各自负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鉴定机构应出具详细的鉴定意见,包括委托人、时间、依据和结论性意见等。 法律分析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评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责任解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评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责任解析是指对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进行伤残程度评定的标准以及相关的费用支付责任进行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等级评定主要依据伤残程度、功能障碍情况等因素进行评定,通常分为一级至十级。而对于未评定上等级的情况,鉴定费用支付责任一般由交通事故责任方或保险公司承担。具体的鉴定费用支付责任可能会根据当事人的责任程度、保险合同约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当事人在面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应了解相关的评定标准和费用支付责任,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的承担责任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认为原告应自行承担鉴定费用,而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应负责支付。根据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胜败情况和责任程度来决定各方的费用承担比例。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应遵循相关的评定标准和费用支付责任,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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