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和《城市规划法》明确规定,拆迁安置区应当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购物设施、医疗设施和教育设施都是关键的配套设施。购物设施需要满足日常用品的需求,医疗设施需要能够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教育设施需要满足当地居民的教育需求。配套设施的规划需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同时还要考虑地域、环保等方面的因素,确保配套设施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拆迁安置区应当配套规划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城市规划法》第十四条:城市规划应当从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公益为先。 3.《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二条:城市规划应当以城市公共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规划合理的城市公共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