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撤销婚姻请求权,应当在胁迫结婚行为的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结婚后受胁迫方不愿维持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婚姻效力,使已经缔结的婚姻关系归于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