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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调解书能否办理不动产过户
释义
    一、民事调解书能否办理不动产过户
    1、民事调解书可以办理不动产过户。因为人民法院依法制作的调解书,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持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民事调解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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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33:10